海因里希四世与儿子的争斗中辞世他最终没有获得罗马教皇的宽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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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吗?1096年,海因里希四世与他的强硬反对派韦尔夫四世和解,韦尔夫五世也与比他年长25岁的妻子玛蒂尔德解除了婚姻,伦巴底与巴伐利亚的反对派同盟由此解散,海因里希四世得以于1097年初从意大利返回德意志,于圣灵降临节之际在雷根斯堡举行庆典,众多的教俗贵族前往参加,表明海因里希四世皇帝的权威在德意志重又获得较为广泛的承认。

先来简单介绍一下!1098年,海因里希四世在美因茨召开的一次宗教会议上废黜了他的叛逆之子康拉德的德意志国王王位,选立年仅12岁的次子海因里希为德意志的国王,即:海因里希五世,但直到1099年的6月科隆的大主教赫尔曼三世才在亚亨为海因里希五世举行加冕礼。对海因里希四世来说,只要罗马教皇不取消处以他绝罚的处罚,就会对他的权威产生不利的影响;为此,海因里希四世频频向罗马教会示好,甚至明确表示,一旦撤销了对他的绝罚,他就会立刻组织十字军前往耶路撒冷。

1098年7月29日,教皇乌尔班二世在东征的十字军节节胜利之时辞世,但是几乎在近一年之后,也就是在1099年8月14日,他的继任帕斯卡利斯二世才入主罗马教廷。新教皇无意与德意志皇帝和解,1102年再次宣布对皇帝的绝罚,教皇与皇帝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没有出现缓和的迹象。

在与教皇的争斗中,海因里希四世多次得到市民等级的支持,他也因此多次颁布《和平条例》保护商人和手工业者的经济活动和利益。1103年,海因里希四世在美因茨颁布的一个《和平条例》中强调,凡是破坏帝国内和平的人,无论他属于哪个等级,都将给予严厉处罚;教士、商人乃至犹太商人都受该条例保护。包括巴伐利亚的韦尔夫五世、策林根的贝特霍尔德二世、施瓦本的弗里德里希一世在内的大批有势力的贵族都宣誓遵守该条例。德意志境内“到处安宁,和平和繁荣同时存在”,海因里希四世的传记作者这样写道。

在这个几乎是在全帝国范围内都有效实施的《和平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贵族之间为争夺经济利益而进行的私战,皇帝通过这一规定极大地扩大了皇室的司法审判权。1104年2月,布格豪森的伯爵西格哈尔特在与市民以及他的封臣发生争端时,在调解这一案件时海因里希四世没有对雷根斯堡的市民处以任何惩罚,由此引起贵族的极端不满,皇子海因里希五世也态度鲜明地站在了贵族边。这年的12月,羽翼已经丰满的海因里希五世秘密离开在弗里茨拉尔的王室行宫前往巴伐利亚,与皇帝的宿敌结成联盟。

1105年初,海因里希五世以其父受绝罚为由,公开宣布解除誓约,甚至于10月在雷根斯堡与他的父皇有了军事上的对峙,几乎酿成武力冲突。这一年的圣诞节之际,海因里希五世准备在美因茨召开帝国会议,对外宣布希望与其父和解,并邀请教皇的使节到场见证。然而早有蓄谋的海因里希五世并不真的打算让其父现身美因茨,他用计把海因里希四世囚禁在英格尔海姆。不甘受其控制的海因里希四世试图故伎重演,表示愿意放弃帝位,公开进行忏悔,但却遭到拒绝。1106年初,在海因里希五世主持下帝国会议如期在美因茨召开,与会教俗贵族一致承认他为德意志的国王。不甘被逼退位的海因里希四世在下洛林找到了支持者,但终因年老体弱,无力东山再起。

1106年8月7日,海因里希四世在与儿子的争斗中辞世,他也最终没有获得罗马教皇的宽恕。五年后,海因里希五世请求教皇宽恕这位身负绝罚去世的德意志皇帝,才使其有可能葬于施派尔大教堂的墓地与其父的执政纲领不同的是,海因里希五世从执政之初就谋求与罗马教皇的和解,他派遣特里尔的大主教布鲁诺为国王的使节与罗马教皇进行谈判,希望教皇帕斯卡利斯二世承认他为德意志的合法国王,但在有关主教授职权方面却坚持以往的立场,没有作出任何妥协,依然控制着对主教的授职权。

1107年5月,帕斯卡利斯二世在特鲁瓦的宗教会议上再次重申反对世俗君主干预对主教的任免。尽管如此,罗马教皇在授职权的问题上还是表现出了妥协的姿态。自11世纪中叶以来,在基督教教会中有了这样一种观点,即主教虽然享有宗教和世俗的双重权利,但其在任时应该把宗教和世俗的职能区分开。因为主教的职权是宗教的,而与土地财产、经济权以及优先权有关的则属于世俗的权利。法国沙特尔的主教伊沃则进一步从宗教法规的角度阐述了主教所享有的双重权利以及承担的双重职能,他于1097年提出了“圣职权限”这两个概念。

小编认为,主教的“圣职权限”是国王完全不可能授予的,只有依据教会的法规选举出来的主教才能享有授予权;而教会在世俗世界中的财产是国王根据自然法规给予的,象征主教权能的戒指和权杖应该与之无关。伊沃的这一宗教观点首先在英国得到实践,自1107年起,英国国王虽然还对主教的任命施加很大的影响,但不再为所任命的主教授予代表主教权能的戒指和权杖。英国国王的这种做法为海因里希五世力图解决与罗马教皇的矛盾和冲突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谢谢您能看到最后,大家都来说说吧,发表一下自己对事情的看法,喜欢小编的可以关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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